被捕的一刻,多數人腦海一片空白。之後的24小時——警誡、錄口供、保釋——每一步都影響案件走向。本清單按時序整理被捕人及其家人需要知道的事。
正被調查或已被落案?案件越早處理,可行的出路越多。
免費案件評估警誡詞不是例行公事
「你唔係必須講嘢,除非你自己想講,但你所講嘅嘢可能用筆寫低及用嚟做證供。」這段警誡詞的意思是:你有權保持緘默,而你選擇說的每一句都可以呈堂。實務上,盜竊案中最致命的證據往往不是閉路電視,而是被捕人慌亂下的「認錯」——「我一時貪心」六個字足以補全控方原本未必證明到的「不誠實」元素。
錄口供:你的三項權利
(一)保持緘默——除基本個人資料外,可拒絕回答問題,此舉不得用作對你不利的推論;(二)要求聯絡律師——可要求在律師到場後才錄口供;(三)核對口供——簽署前細閱內容,不同意的記述可拒簽或要求修改。未成年人及有需要人士另有合適成人在場的保障。
警察保釋與之後的路
調查後警方一般會批准警察保釋(可能須交保釋金),指定日期返署報到。報到日警方會決定:落案起訴、繼續調查(再保釋)或釋放。由被捕到報到日之間的時間,正是尋求法律意見、部署不起訴或簽保守行為的黃金窗口——不要浪費。
常見問題
保持緘默會唔會顯得心虛?
不會構成不利推論,法律明確保障緘默權。相反,慌亂下的供詞經常成為控方關鍵證據。
警署錄口供可以有律師陪同嗎?
可以要求聯絡律師並等候其到場。警方應在合理情況下配合。
家人被帶咗返警署,我可以做啲乜?
可代為聯絡律師到警署提供協助、準備保釋金及身分證明文件,並記低被捕時間及所在警署。
本文由香港盜竊罪法律中心編輯,內容為一般法律資訊,並不構成法律意見;法例及程序或有變更,個別案件請諮詢合資格的法律專業人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