絕大多數盜竊案在裁判法院審理。對第一次上庭的人而言,程序的陌生感往往比案件本身更令人不安。本文按流程拆解由首次提堂到判刑的每一步。
正被調查或已被落案?案件越早處理,可行的出路越多。
免費案件評估首次提堂:唔一定要即場答辯
首次提堂時,法庭會讀出控罪並詢問答辯意向。你有權申請押後以尋求法律意見——這是完全正常的做法,裁判官一般批准並維持保釋。切勿因緊張或想「快啲搞掂」而在未了解證據下貿然認罪。
認罪與不認罪的分岔
認罪:控方讀出案情撮要,辯方求情,法庭判刑或先索取感化/社會服務令報告(押後兩至三週)。不認罪:案件排期審訊,控辯雙方傳召證人及盤問,由裁判官裁決。中間亦存在第三條路——透過法律代表與控方磋商,例如爭取簽保守行為或修訂案情。
開庭當日實務
提早到達核對法庭編號;衣着整潔莊重;關掉電話;稱呼裁判官為「閣下」;帶備身份證及保釋文件。家人可旁聽支持。若當日判刑,罰款一般須即日繳交,可用現金或指定方式;判處報告者則按新日期再到庭。
常見問題
第一次上庭會唔會即日判?
認罪而案情簡單者可能即日判刑;申請押後尋求法律意見、或法庭索取報告者,會另定日期。
上庭一定要請律師嗎?
法律上可自行應訊,但答辯決定、與控方磋商及求情質素直接影響結果,涉及案底利害時法律代表的價值明顯。
唔識廣東話點算?
法庭提供傳譯服務,提堂前通知法庭所需語言即可。
本文由香港盜竊罪法律中心編輯,內容為一般法律資訊,並不構成法律意見;法例及程序或有變更,個別案件請諮詢合資格的法律專業人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