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助收銀機普及,「漏嘟」指控隨之急增:十件貨品漏掃一件、條碼掃描失敗未有察覺、重量感應誤差……此類案件的法律核心只有一個——漏掃是無心之失,還是刻意為之?
正被調查或已被落案?案件越早處理,可行的出路越多。
免費案件評估疏忽與盜竊的法律分界
盜竊罪必須證明「不誠實」及「意圖永久剝奪」。真正的漏掃疏忽欠缺這兩個元素,不構成盜竊。控方會以客觀行為推論意圖:漏掃的是否全單最貴的貨品?有否遮擋鏡頭、將貨品放入袋底的動作?過往有否同類「漏掃」紀錄?單一次、隨機、比例合理的漏掃,推論不誠實的基礎相當薄弱。
被截停時的應對
(一)保持冷靜,表明願意即時補付;(二)如確屬無心,可簡單表明「唔覺意漏咗」,但切勿在慌亂下作冗長解釋或簽署承認文件;(三)若店方堅持報警,之後的警誡供詞應在冷靜及理解權利後才作出。此類案件爭取不起訴的空間比一般盜竊大,及早取得法律意見尤其重要。
常見問題
漏咗一件貨畀錢,會被定罪嗎?
如純屬疏忽,控方難以證明不誠實意圖,定罪基礎薄弱。關鍵在於客觀行為有否反映刻意,例如遮掩、選擇性漏掃高價品等。
補返錢是否就沒事?
願意即時補付是有利事實,但店方仍可報警,最終是否檢控由執法及檢控部門決定。
掃描機故障都算我的責任嗎?
機器故障、條碼損壞等屬有力的辯護事實,應保留單據並要求店方核對機器紀錄。
本文由香港盜竊罪法律中心編輯,內容為一般法律資訊,並不構成法律意見;法例及程序或有變更,個別案件請諮詢合資格的法律專業人士。